淮北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 在南湖湿地公园正式揭牌
6月5日上午,淮北市中院、烈山区法院在南湖湿地公园举行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淮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文彬,烈山区政府副区长叶华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学杰出席仪式并共同为基地揭牌,市中院及烈山区直相关单位同志受邀见证。
南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作为淮北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由淮北市中院、烈山区法院联合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依托南湖湿地公园共建而成。基地启用后将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生态修复多种司法保护功能,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推动南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设立南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淮北的必然要求,也是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南湖湿地注入绿色活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南湖公园将以基地的设立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作用,着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影响力的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