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全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淮北市湿地公园建设保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淮北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湿地公园建设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问题;解决湿地公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态度不够坚决,问题排查整改不彻底。
二、整改实施主体
濉溪县委、县政府,市林业局,市建投集团。
三、重点措施
1.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会,学习湿地保护政策法规,提高思想认知水平。
2.设立中湖疫源疫病监测站、湿地监测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制定湿地公园保护与管理制度,加强养护队伍、物业人员管理,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4. 建立中湖巡查巡湖台账,安排人员开展中湖日常巡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目标任务
有效保护湿地资源,推动湿地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专题学习等方式,筑牢湿地公园保护意识,并加强湿地公园日常管理,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中湖巡查巡护,有效保护了湿地资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建投集团反映。
监督电话:0561–3053317
电子邮箱:sjtjtjw@126.com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