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花山公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改善生态环境,完善新城区服务功能,拟在淮北市东部新城,北临花山北路,东临花山东路,南面雷河路,西为花庄路地块建设淮北市花山公园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淮北市花山公园项目;
建设单位: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市东部新城,北临花山北路,东临花山东路,南面雷河路,西为花庄路地块;
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为:公园服务建筑、园林景观建筑小品、园林步道、场地铺装、停车场、水体工程、山体修复、园林绿化以及配套的给排水和照明电气布置等;
建设性质:新建。
(二)主要污染源
工程施工中和运营中可能对您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我们将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将工程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游园一级道路沥青路面施工产生的沥青烟气和建筑物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
噪声: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土地平整产生的大量弃土,施工工程产生的建筑废料,房屋装饰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以及施工场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态影响:主要是对建设区域植被的影响,由于建设项目涉及到基础开挖、土方挖填、施工临时占地均会破坏原有植被,将有可能增加水土流失,也会对景观造成破坏;在建设初期如不能进行较好的固土,短期内也将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另外一平三通、平整场地等环节将改变原来的地形地貌,破坏地表植被。同时,施工活动对用地内的鸟类、爬行动物的生境造成破坏,会影响动物的栖息。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废水:主要是公园管理人员及游客生活污水。
废气:主要是公园地面停车场汽车进出会产生较小的汽车尾气,主要成分为CO、NOx及THC。
噪声:主要噪声源是景观水系及绿化配套水泵、鼓风机等设备机械噪声,游园人员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以及汽车驶入、驶出停车场的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是游客和管理服务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绿化垃圾。
生态影响:本项目为公园建设项目,属于对生态环境有利、产生较好环境效益的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随着公园的建成,游客的增加,可能人为的增加对景观生态的破坏、以及外来物种入侵等。
(三)主要环保对策
1、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在建设过程的废渣及时清理以防止扬尘形成,并且工程施工期间,与周边的民房等相隔较近一侧,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减缓噪声污染,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对土质裸露面采取临时覆盖的防护措施来减少水土流失;设置施工旱厕收集生活污水,环卫及时清运;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抑尘,严禁不外排;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按相关规定及时清运。
2、运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委托环卫采用掏粪车定期清运;注重植树种草,减少汽车尾气和噪声的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处置;保持路面清洁、减少扬尘影响;建立生态监控计划,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影响当地生态平衡。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现场初步调查及环境影响分析,本次环评认为:
淮北市花山公园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若能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媛媛      联系方式:0561-3053190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连中路10号国贸大厦A座13楼
单位负责人:许榕
联系方式:0518-85783033    传真:0518-85783021
电子信箱:lyhjkj@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