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降低国有企业法律风险,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企中发挥积极作用,现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拟面向全市执业律师及其他符合选聘条件的法律工作者公开竞聘法律顾问,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聘数量

       5

     二.选聘对象  

全市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及其他相关法律工作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罚、被开除公职、被辞退人员及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三、选聘条件  

(一)竞聘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坚定。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至少有一阶段具有法学教育背景。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或者其他主管部门的处罚或者处分。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责任心强。

5、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每周至少安排一天时间到集团公司坐班

6、能熟悉并灵活运用办公软件。

7、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竞聘者不能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对其提交材料不予审查。

(二)竞聘者还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执业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执业律师执业前从事专职法律工作岗位者,如法官、仲裁员、公司律师、专职公司法务等工作年限视同执业年限)律师执业经历,并能够提供近5年相关工作业绩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担任法律顾问的证明材料。

2、其他法律工作者,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应具有5年以上(含5年)相关法律工作经验,并提供近5年相关工作业绩。

3、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具有全日制法学类硕士(含法律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法学及工程、财务、经济、税务等复合知识背景者或者具有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政府机关及大型企业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职责  

(一)起草、审查、论证、修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合同、上会议题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文书;

(二)参加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重大事项的磋商、谈判工作;

(三)为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解答;

(四)接受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执行等案件;

(五)接受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委托,参加集团公司或子公司非诉业务的处理;

(六)根据集团公司或集团下属子公司安排依据事实和法律为集团公司或集团下属子公司发送律师函。

(七)接受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委托,开展或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法律培训或法治宣传工作;

(八)承担集团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服务费用  

(一)坐班费(一年期限)  3万元/ 

(二)代理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1、代理建设工程合同类案件  10000/

2、代理金融或类金融案件(不含借贷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典当纠纷、委托贷款合同纠纷)、行政诉讼案件  7000/ 

3、代理劳动争议案件  3000/

4、代理以受害人身份参与刑事案件退赃退赔程序案件 1500/

5、代理借贷合同纠纷、经营性租赁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典当纠纷、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件及其他类型案件   4000/  

(三)代理执行案件收费标准

执行案件代理费包括两部分:

1、基础代理费2000/件;

2、按照下表根据执行回款金额【用X代表】计算出的提成代理费【用Y代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执行回款金额【X

提成代理费【Y】计算公式

举例

X≤100

Y=0.005X

X=80Y=0.4,即执行回款金额为80万元,甲方应付乙方提成代理费4000元。

100≤X≤500

Y=0.0025X+0.25

X=400Y=1.25即执行回款金额为400万元,甲方应付乙方提成代理费12500元。

500≤X≤1000

Y=0.002X+0.5

X=800Y=2.1,即执行回款金额为800万元,甲方应付乙方提成代理费21000元。

1000≤X≤5000

Y=0.0005X+2

X=3000Y=3.5,即执行回款金额为3000万元,甲方应付乙方提成代理费35000元。

5000≤X≤10000

Y=0.0004X+2.5

X=8000Y=5.7,即执行回款金额为8000万元,甲方应付乙方提成代理费57000元。

(四)其他

1、特别复杂疑难案件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对开庭前撤诉案件按约定收费标准的1/3支付,开庭后撤诉案件按约定收费标准的2/3支付。

3、调解结案案件,一审、二审均由外聘法律顾问代理的二审上诉案件按约定收费标准的1/2支付。

4、外聘法律顾问根据集团或集团子公司授权到淮北市以外地区处理受托

事务享受180/天出差补助,由委托单位支付。

5、外聘法律顾问根据集团或集团子公司授权在处理受托事务过程中发生

的必要地尽职调查费用、邮寄费用、赴外地办案发生的合理的交通费与住宿费(参照集团公司标准)等经集团公司审核确认地合理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

6、法律服务费原则上每半年结算一次,经集团公司上会同意后予以支付。因代理案件产生的必要费用原则上在结算法律服务费用时一并支付。

7、除合同明确约定费用外,乙方不得要求集团或集团下属子公司向其支付合同未约定费用。

8、外聘法律顾问应先向集团或集团子公司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集团或集团子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外聘法律顾问如不能先向甲方或甲方子公司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或甲方子公司有权迟延或拒绝付款。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1415日至2021514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一)。

2、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资格证、职称或相关任命文书复印件。

3、从事法律工作的业绩成果。(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需提供近5年诉讼、非诉讼方面与集团公司业务匹配度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能覆盖自己的代理领域的工作业绩。)

4、执业律师应提交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报名并同意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等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二)。

5、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地址

报名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濉溪北路18号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1208室(原老电厂院内)

(四)选聘标准

1、集团公司根据报名人员对本次选聘条件的响应情况,从报名人员中按照1:1.5的比例结合工作业绩及工作业绩与集团公司业务匹配度、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因素择优选取8名人员作为本次企业法律顾问拟聘用考察人选。

2、提请集团公司从8名拟考察人选中研究确定5名聘用人员(聘任人员确定后仅通知5名聘任人员,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

(五)聘任

拟聘用人员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后,依法签订《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见附件三、附件四),合同期限一年,经考核合格可优先聘任。

七、其他

1、本公告解释权归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如竞聘人有疑问可向本次招聘联系人询问,否则因此对竞聘人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竞聘人自行承担。

2、应聘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拟聘用执业律师应能够保证所在律师事务所与集团公司签订《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拟聘用执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应承诺如合同履行期间拟聘用律师到其他律所执业或其他拟聘用律师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合同相关情形出现之日自动解除。

5、本次竞聘不接受联合体竞聘。

6、本次选聘企业法律顾问,只接受纸质报名材料(建议将报名材料胶装成册),可将纸质报名材料直接或邮寄送达至报名地址,选聘结束报名材料存档不予退还。邮寄信息如下:

收 件 人(联系人):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马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1305353818956106218

邮寄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濉溪北路18号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1208室(原老电厂院内)

附件一: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报名表

附件二:承诺函(执业律师用)

附件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执业律师用)

附件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其他法律工作者用)

            2021041501504050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