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运营需要,于2018年12月计划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您公司如有意本项目,请按以下几方面要求于2018年12月21日11:00前将报名文件送达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我司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公司按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前来参与。
一、选聘内容:
本次选聘项目为绿金湖公园采购游客服务设施,选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选聘须知:
1、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的报名材料到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进行报名,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司对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竞争的招标代理机构,向其正式电话通知。未入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
3、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要求,在书面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4、我司组织召开评比会,对招标代理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比,确定最低报价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6、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7、招标工期要求:评估任务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工作。
三、选聘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应认真确认本次选聘公告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报名文件将被取消资格。
2、必须入选淮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安徽省财政厅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4、近三年有2个以上类似固定资产公开招标成功业绩。
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017年度年检合格,招拍公司报名时应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中介机构基本情况、拟投项目名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招标单位要求和投标单位承诺执行。
选聘单位: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烈山大道南湖公园游客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15155522258
杨先生:13309613729
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1:
本人 (姓名)系 (选聘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
项目的选聘代理人,全权以我方名义处理领取、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相关文件及签订合同等选聘事宜我司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单位: (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附件2:
致: :
我司已充分理解了 询价采购的相关事项,愿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在此慎重承诺:
一、我司将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绝不挂靠,绝不串通抬高价格。若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建设单位委托事项,我司愿意承担在相关部门、机构作出不诚信、不良记录的后果。
二、我司报价是在已充分理解本次询价采购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后,在充分考虑工作条件和工作难度的情况下的全费用综合报价,我司承诺在工作内容不增加、不调整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三、若我司被选中,我司将参照询价文件中的条款与建设单位及时签订合同。
四、若我司因正常原因未被选中,我司承诺不对询价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任何异议和申诉,若因任何我司的疏忽和误解,由我司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本次询价采购来往函件、资料我司均妥善保存,绝不私自向第三方透露,若我司原因信息外泄,导致建设单位损失时,我司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